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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益律师联手市妇联推动“反家暴”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14 12:00    作者:     点击: 270次

 

 
2016年3月9日上午9:30,市妇联启动了“幸福e家—真人故事汇”暨网上妇女维权普法竞答活动,该活动以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为主题,开展了第一期普法沙龙活动。市妇联主席周广菊、市综治办副主任蒋平方、市司法局副局长高玉华、市妇联副主席储蕾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市妇联金牌调解员陈妫、市中院少年庭庭长吕捷、公益律师邢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李斌及心理咨询专家曹菊文等专家应邀出席沙龙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沙龙正式开始。首先由遭受家暴的郝女士现场陈述其本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及其心路历程,并与现场的观众开展互动,然后由市妇联金牌调解员陈妫为大家介绍自身在接待受家暴侵害妇女的案例及处置情况。最后进入专家点评环节,市中院吕捷、市公安局李斌和心理专家曹菊文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家暴”的预防、处置和救助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就郝女士的个案给予了精彩点评。
邢辉律师作为市妇联聘请的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公益律师,就郝女士的案例及《反家庭暴力法》的亮点和重点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以下意见:1、“家庭暴力”的正确解读。此次立法,将“家暴”的保护人群从家庭成员扩展到共同生活的人、保护范围从人身侵害领域扩展到精神侵害等领域,还对家暴行为作出了更为明确的定义,并对“家暴”的界定作出了更为合理的规定。邢辉律师建议,为了更好地推动“反家暴”工作,国家还应适时推出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2、“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应第一时间启动维权意识和维权方案,维权的主要途径有:可以向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寻求帮助、可以向辖区的妇联组织报告、可以报警需求行政救助并要求出具“告诫书”或者对加害方行政处罚、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相关机关的支持下及时就医和鉴定伤情。3、“家庭暴力”的全社会关爱。“反家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构筑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妇联、共青团、基层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等全方位、多维度的保护网和救助网,才能更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家暴行为,为维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弱势成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庭和和谐社会增添正能量。
邢辉律师还表示,作为“反家暴”公益援助律师,会一如既往地关注家暴和关心弱势群体,并愿意提供包括法律咨询、代书文书、委托鉴定和代理诉讼等义务法律服务。“反家暴”的路虽漫长,但有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和大力支持定会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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