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常州市律协常委《关于表彰律师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十件好事”的决定》,表彰的“十件好事”分别是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谢元福的《规避法律风险竭力保驾护航》;江苏常仁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钱技平、王晓波的《义务提供援助 依法维护权益》;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周益萍的《应用调解手段 妥善处置纠纷》;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党员律师史红月、刑辉的《维护社会和谐践行律师使命》;江苏瑞江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陆建中、奚志锋的《尽心为民解难 真情奉献服务》;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党员律师谭东明的《热忱提供服务 竭力排忧解难》;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毛加俊的《心系居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党员律师赵英芳的《热心细心耐心 全力帮困解难》;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党员律师方忠宏的《回报体现真情 学习提升素质》;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殷力强、吴娜的《雪中送炭分忧真诚服务解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