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越来越觉得认识法并不等于知法。从我们时代进步的角度,我觉得普法的工作还是任重道远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不知法,或者说不真正知法,导致他们在处理问题时出现偏差,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在社会生活的作用,我国司法行政部门协同其他单位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我区司法局也积极响应,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如律师进社区、法润民生、推进公益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开通12348法律咨询等。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也积极响应,组织律师奔赴普法最前沿。通过普法逐渐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运用法律思维去处理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减少社会矛盾,真正发挥法的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 前不久,我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时接待了三位在校大学生,他们向我咨询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发现,他们所反映的并不是民间借贷,而应该是诈骗。但由于他们前期操作中的不当作为,使本来的一宗刑事案件变成了普通的民事纠纷,导致案件出现了不同的法律后果。现在另一方当事人不知所踪,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他们也无法及时追回自己的损失。对这一结果他们很无奈,表达了对法律权威的疑问。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法律关系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而本案中的三个原告当事人,他们是在校大学生,不能说他们不认识法,但你能说他们知法吗? 这样的案例很多,相比较而言,这样的当事人还是知道法的,遇到问题还能寻求法律的帮助,比那些不知法为何物的当事人要进步得多。 所以,普法正在进行时,任重道远。
永创所 鲍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