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14 12:00 作者: 点击: 840次
公 示
根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常司党组[2011]1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自评申报、主管局检查、市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业务处室考核验收,现将全市被授予“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的律师事务所,予以公示。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江苏派腾律师事务所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
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鑫法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
江苏翁昊俊律师事务所
江苏金伙伴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7天(5月11日—5月17日),欢迎监督。监督电话: 85681636,85681637。
常州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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