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就程某某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这是常州市自2017年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会议,遴选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之后首次召开的复议案件听证会,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常明所主任宋永新律师成功主持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就程某某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行政复议听证。本次参与听证的委员均为行政机关外部的资深律师以及高校法学教授,具有行政法学识深厚、见解独到的知识优势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身份优势。听证会持续3个多小时,各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事实理由意见,同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听证主持人宋永新律师及听证员就案件相关事实作了详细询问,4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了各方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的询问。 听证会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听证会结束后,召开了案件审议会议。各位委员针对案件独立发表看法,阐述见解主张,提出审议意见。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权利救济手段,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表达诉求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宋永新律师作为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主持听证,充分证明常州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参与案件审议,借助委员们的专业优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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