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刑事拘留,经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某患精神障碍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应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积极为其寻找辩护律师,但碍于其涉嫌毒品类犯罪加之存在精神障碍问题,年轻律师均有所顾虑。陆柏松律师得知上述情况后,主动要求为周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并一直坚持到审判阶段终结。
担任本案法律援助律师期间,陆柏松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周某某,对其涉嫌的罪名、刑事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及答疑。为了寻找案件突破口,陆柏松律师调取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反复进行斟酌,并多次询问周某某了解案件细节。陆柏松律师发现,周某某此前曾常年多次在同一人处购买毒品,如能够将此人抓获,周某某将可能构成重大立功,从而能否为其争取缓刑。但周某某或因精神障碍原因,或因对生活的绝望,始终态度冷漠,未能提供明确、有效的线索。
陆柏松律师没有放弃。期间,他了解了周某某的家庭情况,得知其因吸毒已妻离子散,对生活不抱希望。陆律师一边劝慰其安心配合办案人员工作,一边不辞辛苦,排除万难,与其子女取得了联系,并成功劝服其前去探望周某某。周某某对陆律师的行为感激万分,在后来的会见中,曾因陆柏松律师的劝慰而泪流满面。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陆柏松律师引导下,周某某积极配合公安及检察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了案件的全部细节,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悔过。
在审判阶段,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周某某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多次,应酌情从重处罚,建议量刑三到四年。经陆柏松律师辩护,并结合周某某的庭上表现,武进区人民法院认为对周某某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周某某当庭表示不予上诉,并承诺积极改造,早日重入社会。
作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库的成员之一,陆柏松律师身兼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武进区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虽然工作及社会事务繁忙,但仍然投身于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高瑞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