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说无凭,你说话可是要讲证据的”几乎所有律政电影中都会出现这样的台词。
![]() (图一:影视作品胜利即是正义)
“证据”被人们称为诉讼之王,是指证据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纠纷往往发生在履行阶段,因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注意制作、收集、保存证据便是企业实务中规避风险最应当注意的问题。
11月18日下午13:00品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常州市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委员宋冰心律师,在宝江国际会议中心为本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江南实业集团就“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保存”一题展开专题课程培训。
品川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立、袁良军,律师史忠磊、潘凯、邵玲娟等均出席培训,江南实业集团领导及员工共百余人参与本次合同法课程。
![]() (图二:宋冰心主任讲授课程)
课程以公开授课方式展开,以买卖合同的履行为切入点,介绍了企业在践约过程中应当如何制作、收集和保存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图三:课程培训现场)
作为民营企业制造业中的优秀企业,江南实业集团在日常经济往来、合同签订和履行中涉及事务的繁杂性自然不必言说,因此就更需要树立在涉法事务中的证据意识。在法律纠纷中,司法机关查清事实的过程,实质就是听取当事人举证、质证以及发现、收集、审查、认定证据的过程。然而众多企业在以诉讼手段处理合同类纠纷的过程中,往往因为在前期履行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固定和管理工作,在庭审过程中苦于关键性证据的缺失,致使司法机关难以认定案件事实,无法获得令企业满意的审判结果。
![]() (图四:培训课程现场)
此次证据课程培训就是品川律师事务所针对这一实务痛点,专门为企业顾问单位打造的系列课程之一。课程内容理论实际结合,并且总结了律师实务工作中的经验,与企业客户的需求一拍即合。
![]() (图五:课程互动交流)
![]() (图六:现场认真听课的江南实业集团员工)
课程最后,宋冰心副主任表示此次非常荣幸来到江南实业集团进行合同法课程的讲授,这是品川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必要的一部分,更是一个企业文化传承、法律素养的体现。江南实业集团是常州市优秀的民营企业,更是不可多得的重视法律事务和风险规避的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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