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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芳所殊荣双至的背后

发布时间:2016-04-29 12:00    作者:     点击: 327次

 

                        
   2016年4月17,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受到表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代表颁奖。
    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因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积极贡献,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更因为在参与处置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绩显著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2000年,是常州首家以律师姓名命名的律师事务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已发展成为本地区有较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张林芳所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程中,立足本职,发挥社会作用,专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诚信执业、勇担责任的律师队伍。
 
扎实的党建工作,确保律师队伍的先进性
2005年,张林芳所就成立律所党支部。目前,全所五十余人,党员律师12人,其中2名为合伙人。自支部成立以来,张林芳所把党支部活动与全所公益行动结合开展,积极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张林芳所将党员律师思想建设与全所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工作协同开展,相互促进。
近年来,张林芳所党支部及成员先后受到多项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常州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常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规范的所务管理,树立公认的业界榜样
张林芳所长期坚持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为一切制度的创建重心。成立至今,张林芳所各项规章制度四十余部,内容涉及律师业务、培训、奖惩、福利、人事、道德、纪律等方方面面。 
多年来,狠抓制度落实是张林芳作始终秉持的一大法宝。以日常考勤为例,律师外出办事,须向事务所明确时间、地点、去处等具体事项;外地出差须及时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让事务所即时掌握律师去向,以便相关工作的衔接与分配,避免出现纰漏。
在张林芳这个集体里,制度始终是行为的准则,人文关怀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制度的刚性不阿。制度和人文,是张林芳所凝聚人心、保持士气的两大抓手。内蒙古、扬州市、南通市、盐城市等地的律师协会,曾先后到张林芳所进行考察交流,对张林芳所的制度建设与落实等实际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清晰的发展战略,积累厚实的人才底蕴
张林芳所从成立之初,即着手引进有律师资格的人才加以培养。目前其所有聘用律师,全部系自行培养,没有一名自外所调入。
对于年青律师的培养,张林芳所不着急传授其执业技能,而是从思想、理念、人生价值等方面对其先以引导,让年青律师认识到:律师的本质是为法治的进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努力。
在解决了思想上的认识问题后,再对年青律师进行系统、严格的执业培训。张林芳所长期严格执行全所集中的业务学习,由资深律师轮流主讲,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专题讲座,内容涵盖基本技能、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等各个方面。自成立以来,张林芳所至今未发生过经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执业事件,事务所保持着执业处罚零记录的良好势头。
多年来,张林芳所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青年律师,其中1名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1名常州市十佳律师、3名市级专业辩论赛事的优秀辩手、3名在职硕士、5名律师撰写的7篇论文在全国和省级专业研讨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奖。
 
务实的社会公益,获得由衷的各界好评
在常州地区,张林芳所是较早组织律师系统开展公益活动的律所之一,并在所内明确提出“公益也是战斗力”的鼓励性口号,号召所有律师特别是年青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以公益体味民生,了解疾苦,扶贫助弱,升华思想。
张林芳所成立以来,开展法律援助,一直是其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张林芳所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获“全国百优法律援助案件”、“江苏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和“常州市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
2005年开始,张林芳所律师走进常州电台新闻频率,利用无线电波,与公众交流,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电台普法的公益行动持续至今,而且已经组成了律师服务团体。
2007年,张林芳所率先组成律师工作团队进驻部分老旧社区,为社区管理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并坚持至今。期间,多名律师的义务工作受到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表彰。组建律师团队进社区,张林芳所在常州地区首创。
    自2007年以来,张林芳所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维权活动,担任常州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公益活动特约法律顾问、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特约法律顾问。同时,张林芳所还被授予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州市妇联等设为青少年服务站,为青少年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长期以来,张林芳所坚持不定期地送法进校园。近几年中,局前街小学、花园二小、兰陵中学、正衡中学、三河口高中、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都活跃着张林芳所律师的身影。
开展普法讲座,是张林芳所一直坚持的社会公益行动。2015年7月,张林芳所总结公益普法活动经验,发动律师组建“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法治宣讲团”,义务为有关机关、团体、学校、行业协会、联合会等非赢利性机构开展系统的法治宣传活动。宣讲团成立至今,开展宣讲活动23场,讲座内容涵盖企业管理、劳动管理、网络交易、老年人权益保障、婚姻家庭、青少年维权、刑法等。往往在宣讲活动现场,即有相关机构发出邀请,请宣讲团为他们也开展一场相关主题的法治讲座。
2014年1月18日,张林芳所发布了常州首份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报告》, 2015年2月7,张林芳所向社会通报了律师事务所近3年的社会公益活动情况。通过上述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与社会的沟通、激励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律师社会形象。
多年来,张林芳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敬业的工作态度、过硬的案件质量,乐于奉献的精神面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两翼齐飞!
十六年的努力,十六年的发展,他们与汗水相伴,与法律同行,头戴荆棘的王冠,执剑前行。任何困难,也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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