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栏目导航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律协党建
律师调研
律师奖惩
行为规范
办事指南
律师招聘
律协简介
 文章检索
 
 

常明所举行《行政诉讼法》实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6-04-25 12:00    作者:     点击: 263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已经实行近一年的时间,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为了正确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疏理。为了正确把握《行政诉讼法》,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行政诉讼法》的精神,4月23日常明所在所会议室针对问题,对《行政诉讼法》相关实务进行了交流。
《行政诉讼法》诉讼实务交流会由常明所合伙人周勇律师主讲,周勇律师对行政诉讼中律师如何代理原、被告应注意的不同事项进行了分析探讨,并针对多年来办理行政案件的经验,将行政执法程序归类为: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救济制度、顺序制度、限时制度这八个方面。他还结合行政诉讼案件实例,运用诉讼技巧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质量提供了经验介绍。
交流会上,所主任宋永新对行政诉讼中执法程序“找错”问题进行了详尽解读,其他律师也对行政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会获益颇多。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律师协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9号金融商务广场2号楼12楼
电话:0519-86636807 0519-86636803 0519-86636896 邮编:213000
苏ICP备2023028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