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甲与杨乙均为夜市摊主,2014年11月27日,二人因顾客就餐问题发生纠纷,杨甲被杨乙殴打面部致三颗牙齿脱落,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但是其后公安机关因杨乙未具主观上的伤害故意,未对其采取进一步的刑事措施。杨甲光医疗费就已经花去两三万,但是杨乙不仅不赔偿相关损失,甚至表现的毫无悔意。杨甲多方维权无果后,经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郑超逸律师为其代理。
郑超逸律师接手案件后,花费大量时间调查案件,为杨甲提起刑事自诉与民事侵权之诉,通过刑事诉讼给予杨乙以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坚持不懈的为杨甲做调解工作,在其努力下,杨乙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乙向杨甲赔偿医疗费6万5千元,并向杨甲表达了歉意,杨甲也表达了谅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