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栏目导航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律协党建
律师调研
律师奖惩
行为规范
办事指南
律师招聘
律协简介
 文章检索
 
 

张林芳所曾博律师就《刑法修正案九》接受常州电视台采访

发布时间:2015-11-11 12:00    作者:     点击: 296次

 

2015111,《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近日,我所曾博律师接受常州电视台《新闻夜班车》记者采访,就《刑法修正案九》中使用变造、伪造身份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新规定发表律师意见。
曾博律师介绍,本次《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身份证明文件的范围,将原刑法中的身份证件扩大到护照、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其他证明文件,相应的也加大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曾博律师提醒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不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果明知他人用于犯罪活动而出借身份证件的,出借人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主办单位:常州市律师协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9号金融商务广场2号楼12楼
电话:0519-86636807 0519-86636803 0519-86636896 邮编:213000
苏ICP备2023028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