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项目获得圆满成功。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周期为五年。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全额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此次债券发行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东所)是江苏省常州市司法局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秉持“专业、诚信、勤勉、尽职”的执业理念,根据当事人的需求,为当事人制定全面、精准的法律服务方案,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华东所具有多年资本市场操作经验,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的会员,具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从业资格,是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法律服务商。近些年,华东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增强在本市乃至整个华东地区的竞争力,已先后为金坛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淮安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9.6亿元短期融资券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项目的成功完成使得华东所在资本操作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次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项目的成功,再次体现了华东所在债券市场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水准与经验,并进一步巩固了华东所在本地区债券发行法律业务方面的领先地位。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
鞠明 鲁良彬 郭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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