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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芳所律师参加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9-17 12:00    作者:     点击: 242次

 

当前,律师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新形势下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今年7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律师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的发展搭建了巨大的舞台,也对律师专业化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行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安全有序,可以预见,这一战略指导意见的实施将促使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持续快速增长。“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十一项具体行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战略、标准与反垄断等现实议题都需要擅长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事务的律师参与。
        2015
年9月11日至9月13日,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2015年会在南京召开,全国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同期举行。张林芳所曾博、顾萍、黄纪成、袁良军、张镓麒、熊丽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江苏省律师协会信息委承办,全国律协副会长盛雷鸣、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江苏律协会长薛济民、全国律协信息委主任寿步到会并致辞,全国律协信息委委员、研讨员、特邀委员以及省内外约600余名律师参加。
本次研讨会举办的全国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研究员金波、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寿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品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专家徐志强授课,就当前电子数据实务、研究、前言发展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生动解析和介绍。
        本次研讨会围绕“互联网+法律实务”的主题,就“互联网+金融+法律”、“互联网+商务+法律”、“互联网+证据+游戏”、“互联网+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服务”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研讨会上,张林芳所曾博律师在“互联网+证据+游戏”分论坛上发表了《计算机软件“伪装”侵权认定》论文演讲,并与现场同行进行了热烈互动。
本次研讨会对全国律协信息委的年度贡献奖、年度优秀论文奖、年度优秀案例奖获奖成员进行颁奖,我所曾博律师撰写的《计算机软件“伪装”侵权认定》被评为“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2015年年度优秀论文”。
        在大会宣读的专委会研讨员转委员申报名单中,张林芳所曾博律师获准由专委会研讨员转委员,并报全国律师协会审批。
       通过参加本次研讨会,张林芳所律师进一步拓展了“互联网+”法律服务视野,也为今后继续就“互联网+”专业法律服务的研究和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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