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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参加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培训

发布时间:2015-08-24 12:00    作者:     点击: 313次

 

 
为提高律师办理破产业务的专业水平, 8月22日溧阳市司法局组织全市53名律师参加了《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培训。
 培训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李荐法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孟伟律师分别讲解了《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操作指引》和破产审判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短短三小时培训让参训人员受益匪浅,参训律师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对提高自身素质,开拓新业务、解决实务困惑有很大帮助,以后类似培训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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