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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师行业“四措并举” 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4-09-26 12:00    作者:     点击: 363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律师协会专门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抽调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理事和具有专业优势的律师担任成员,明确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
二是广泛动员部署。分别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以及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深入发动,全面部署,将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去。
三是全面推进工作。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各律师事务所上报产品的基础上,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严格审核把关,汇编成册。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在完成市民政局有关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将政府购买律师服务项目编入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资金预算落实。深化村(社区)律师工作站建设,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真正实现全覆盖。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和掌上12348微信平台工作。
四是建立运作机制。制定产品开发的规则和制度,建立产品质量控制机制。抓紧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规划引导机制。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沟通,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利用律师网、律师工作动态和、QQ群等宣传相关工作和典型,建立宣传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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