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 ,常州市律协公司业务委员会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公司法业务委员会戴旭初主任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特拟请全国律协知名公司法律师来常州进行业务培训。接着开始公司法第二期沙龙研讨会,主题为“公司担保资格以及效力要件”,由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张峰律师作主旨发言。参会的30多名律师围绕公司法“第十六条”对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的强制规定展开激烈讨论,同时结合最高院就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的诸多案件进行分析。整个沙龙气氛活跃、观点鲜明、火花四溅、争辩激烈。常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金万新、副会长陆柏松分别作了总结讲话,他们对在公司法业委会在2014年度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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