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律师协会 常律协处字〔2015〕1号 行业处分决定书 钟文明,男,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210731067。 2014年12月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钟文明律师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受到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新公[治]行罚决定[2014]47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核实: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文明于2014年12月20日晚10时许,酒后在常州市新北区圩塘新民菜场附近拦截圩塘派出所正在处警的警车,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本会认为:钟文明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悖律师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钟文明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 如对本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律师协会提出复核申请。 常州市律师协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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