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工作、业务委员会: 日前,市律协下发了《关于成立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业务委员会的通知》(常律协发[2012]2号),公布了各工作、业务委员会的分管会长、副会长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各工作、业务委员会召开本委员会年会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工作、业务委员会分管会长、副会长要按照律协会长会议要求,加强对所分管的工作、业务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明年工作思路,明确重点,制定计划。 二、团结协作。各工作、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召开年会前由主任召集副主任先行进行工作协商,确定大致的工作思路,向分管会长、副会长汇报后,制定年会方案。 三、抓紧时间。年末在即,请各委员会在十一月三十日前将年会时间、方案报律协秘书处,以便妥善协调各委员会的活动。 常州市律师协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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