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栏目导航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律协党建
律师调研
律师奖惩
行为规范
办事指南
律师招聘
律协简介
 文章检索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 12:00    作者:     点击: 962次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四万”工程    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5月4印发

                                         共印50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方案>的通知》(苏司通〔201223号),我局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四千”工程,即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发动千名法律服务人员、千名调解员开展助千企升级、促千村(社区)和谐活动,现提出如下具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通过实施法律服务“四千”工程,不断深化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优化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决定成立法律服务“四千”工程领导小组。

  陈少宝 市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 金万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滨江 市司法局副局长

       高玉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永 市司法局副局长

        琦 市司法局副局长

卞建益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德峰 市司法局调研员

  周云燕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

       陈小吉 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

       周莉萍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处长

       时伟良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

       蒋玉琴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律管处,金万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云燕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建立局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季进行走访、督促和指导。陈少宝联系武进区,金万新联系溧阳市,刘滨江联系新北区,高玉华联系金坛市,刘永联系天宁区,王琦联系戚区,卞建益、滕晖联系钟楼区。

各辖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 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千企升级”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工程计划》、《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和我市“510”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千企升级”活动,切实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完善企业法律服务机制。深入开展走访企业,分析研究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法律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坚持每十天上门服务一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网络热线,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创新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的渠道,不断完善“法企”对接的形式和途径。加强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创新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努力打造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和发展的高层次法律服务平台。

2、突出企业法律服务重点。围绕我市产业调整和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突出以重要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税大户企业为重点,加强服务力量配置。加强与金融、商贸、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参与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平台,把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纳入现代产业发展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要加强对转型升级各类新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研究,针对重点企业、创新企业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打造企业法律服务品牌。适应现代产业调整和各类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以深化企业法律顾问为基础,大力发展法律服务的专特优产品,形成企业法律服务的品牌。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促进创新经济发展。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企业的法律保护,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发展。

——加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办理纺织服装、冶金、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所涉及的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融资引资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强化法律服务在企业发展事前谋划和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积极为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加强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建立适应园区建设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团组,发挥法律服务在资源要素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中的促进、保障作用,推动产业间的合作共赢,促进产业链的发展。积极做好招投标公证,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顺利进行, 确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顺利履行。

——加强企业管理法律服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强企业转型升级中各类矛盾纠纷的分析、防控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消除劳资纠纷隐患。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强化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的预警预测能力,提高预防和化解的主动性。

(二)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促千村(社区)和谐”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促千村(社区)和谐”活动,努力促进民生幸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行动。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进程。进一步健全城乡法律服务网络,在每个村、社区建立“律师工作站”,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提高城乡法律服务的覆盖水平,年内全市村(社区)“律师工作站”的建成率达到 90%

2、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办理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关乎百姓生计的法律事务。进一步把法律服务资源向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发挥法律服务促进民生幸福的积极作用。

——完善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举措。组织法律服务人员 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在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中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实行减免费服务,保证他们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帮助。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与劳动保障、妇联、残联、消协等部门的协作,共建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 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和合格窗口建设。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工作,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进一步完善“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援助平台。

——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适应困难群众的新要求、 新期待,在提供服务中更加注重质量优化,效率提高,品质提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形式并用的纠纷解决参与机制,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不断把法律服务向诉前和诉后延伸,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实现最佳纠纷解决效果。

3、深入开展促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服务创新行动

——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和辖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乡镇(街道)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业务流程管理,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增强社区维稳能力。加强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积极把法律服务导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服务社区居民的过程中,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形成有效的突发事件源头治理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化解处置社区居民生活中各种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

——推进社区民主管理。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帮助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 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 促进村(居)务公开,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切实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四、推进措施

(一)精心组织,打造亮点。各地要围绕本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特点,按照“四千”工程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选准切入点,主攻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立足本地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整合资源,创新工作载体,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服务品牌,不断打造工作亮点和特色。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工程实施动态。9月份对全市各级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现场会,及时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及时分析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到工作指导有力度、检查督促有力度、推进落实有力度。对各地活动开展、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市局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联系,让企业和全社会充分感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热情和服务效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报道实施“四千”工程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法律服务“四千” 工程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常州市司法局实施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处室

配合处室

1

3月底

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律管处

各相关处室

2

4月中旬

为两级调处中心、基层调解组织充实兼职调解员

基层处

 

3

4月中旬

启动公证行业“转作风、树形象”活动

公管处

 

4

4月中旬

制定出台律师参与公益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意见

法援处、律管处

 

5

4月中旬至12

市局领导开展联系点走访、指导、督查活动

各相关部门

 

6

4月下旬

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调解志愿活动

基层处

 

7

4月下旬

基层法律服务所树典型创品牌观摩活动

基层处

 

8

5月初

召开全市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推进会议

律管处

公管处、基层处、

法援处、司鉴处

9

5月初

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企业结对共建、走访活动

律管处、基层处

 

11

5

法律服务志愿者助残扶贫帮困活动

律管处、基层处、法援处

 

11

5月上旬

“四万”工程现场会暨村、社区律师工作室挂牌仪式

律管处、基层处

 

12

5月、10

司法鉴定人员业务素质培训

司鉴处

 

13

6

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抽查

基层处

 

14

7

实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律管处、基层处

 

15

7

与市相关部门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平台

律管处

 

16

7

市政协视察司法鉴定工作

司鉴处

 

17

7月、12

公证为民,质量检查

公管处

 

18

9

下发活动督查意见,开展活动督查

律管处

相关部门

19

9

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集中咨询服务活动

相关部门

 

20

9

组织新执业律师诚信服务执业宣誓活动

律管处

相关部门

21

10

法律服务进企业、进村(社区)活动月

律管处、基层处、公管处、法援处、司鉴处

 

22

11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

律管处、基层处、公管处、法援处、司鉴处

 

23

12

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弱势群体走访慰问

基层处

 

24

12

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单位实施法律服务“四万”工程考评表彰

各相关部门

 

 

 
主办单位:常州市律师协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9号金融商务广场2号楼12楼
电话:0519-86636807 0519-86636803 0519-86636896 邮编:213000
苏ICP备2023028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