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办、省厅的关于律师调解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选点定布局。认真学习和领会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通过资源整合,迅速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专门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室内设备齐全,氛围融洽;选取了社会形象良好、能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剑群、金天虹两家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室;对乡镇原有的调解室进行整合,明确区分调解主体,确保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探索“律警”合作新模式,率先在滨湖派出所设立律师调解室,参与辖区内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及时有效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二是建册定队伍。按照择优、分类的原则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召开全区律师所主任会议,鼓励动员全区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到调解工作中,并精心挑选执业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的律师,形成调解员汇总名册。其中,选择有法律援助、信访工作优势的8名律师进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员名册;挑选群众基础好的3名律师进入派出所调解室名册;吸纳基层法律服务经验丰富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进入镇级名册;对于律所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所内择优挑选律师进入律所调解员名册。各个名册分别在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方便当事人查询和选择。
三是立制定规矩。制定调解室工作方案,按照服务点的不同差异化规定调解范围、受理程序、回避制度、经费保障等内容。建立律师调解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定期与服务点负责人、随机抽选的律师调解员、服务的群众代表等进行沟通,了解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听取改进意见。健全律师调解名册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不尽责、有违规操作的的律师,及时清除出调解员名册,再充实其他优秀律师。正在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公益性调解考核表彰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律师创先争优、先进表彰挂钩,以完善的机制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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