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栏目导航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律协党建
律师调研
律师奖惩
行为规范
办事指南
律师招聘
律协简介
 文章检索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积极开拓业务新领域

发布时间:2017-08-29 12:19    作者:     点击: 620次
       继2016年成功主办常州庆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成为江苏省首家成功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通过的主办律所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今年在该领域继续深耕、不断钻研、勇于开拓,先后参与杭州汇梦资本、上海八极投资、嘉投集团、杭州爱贷基金等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咨询整改、产品发行备案、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等工作,涵盖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
       近日,我所律师再接再厉、在私募基金领域再传捷报,在成功通过一例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备案的基础上,与中金鼎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约,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已启动了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
       随着2016年基金业协会新政的深入推进,协会对于管理人企业的要求日益规范和严苛,市场对于律所的专业要求“水涨船高”,我所律师积极顺应资管平台改版的新形势,认真研究协会审核标准的最新动态,切实领会协会政策法规的最新要求,在规范治理建议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综观常州私募基金领域市场,2016年之前,常州注册的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历经2016年新政“大浪淘沙”之后,目前通过协会网站仍能够检索到的不超过60家,全国范围内的该领域注册企业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即使在常州本地,大多私募基金领域业务均为上海、南京等地律所承揽,此前成功出具法律意见书获得通过的常州本地律师事务所仅有4家,而历经一年多的沉淀和法规演变后,具备私募基金领域法律服务行业经验的律所将进一步收窄。我所律师将秉承勤勉、尽责、规范、专业的态度,继续为客户提供值得信任的服务。

       法规链接:2016年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视情况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或《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即在首次申请私募基金管路人备案登记、以及重大事项变更(例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等变更)之时,均须取得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方可成功备案或登记通过。
 
 
主办单位:常州市律师协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9号金融商务广场2号楼12楼
电话:0519-86636807 0519-86636803 0519-86636896 邮编:213000
苏ICP备2023028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