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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明所举办《建常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05-20 12:00    作者:     点击: 496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建筑业也得到飞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涉及面广等特点。出现任何非正常履行的情况时,如不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对双方造成的影响与损失都是巨大的,合同当事人为减少损失保护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采取解除合同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6年5月14日,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有关热点问题,召开了实务研讨会。
研讨会由事务所合伙人王俊律师主讲,他制作了精美的PPT,帮助大家重温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的程序及合同解除后该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与合同无效的不同法律后果。
研讨会上其他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与合同效力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所主任宋永新表示:近几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带来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在实务操作中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有社会因素,建议建设工程业务部多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能力与实务操作经验,为溧阳市建筑业的健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0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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