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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与“法”中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发布时间:2017-02-20 12:00    作者:     点击: 410次

 

——天目湖所李春雷律师成功调解一起多年的上访积案 
 
“谢谢李律师的调解,我对拆迁拆迁办的安置方案感到满意,以后将不在上访。”至此,持续多年的周某进京信访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周某位于溧阳市某乡某村委有500多平方米住房, 2011年该村委启动征地拆迁。因丈夫张某意外发生车祸去世等情况,周某突然改变主意不再同意之前的安置方案。为此,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同志曾多次与周某沟通、商谈,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20161124由市政法牵头组织信访工作对接会议,安排由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介入参与化解群众信访案件,由李春雷律师参与化解周某信访一案。
随后,李春雷律师详细了解了相关案情,还了解到周某因为拆迁问题与儿子产生隔阂。后他以亲情为突破口,第一步缓和家庭矛盾;第二步与政府相关部门同志沟通了解相关拆迁政策;第三步律师以社会第三方的身份,既为周某释法说理,为其提供法律武器更好的维权,同时也监督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拆迁安置工作的规范性。周某欣然接受了李春雷参与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李春雷律师的多次调解,并拿出了解决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协议。至此,持续多年的周某信访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这一矛盾的化解,不仅是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功尝试,同时对律师办理诉讼案件也有很大的启发,办案不能一味得理不饶人,应为各方寻求利益平衡点,尽量使各方利益最大,损失最小,这也是一种圆满。
 
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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