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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源博有责

发布时间:2016-12-07 12:00    作者:     点击: 377次

 

 
2016124,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12月份也是常州市确定的首个法治宣传月。为增强普法渗透力、感染力,让法律更好的走进常州市民身边,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选派代表,积极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司法局联合举办的“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市首个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活动地点设在新北区公园,现场许多市民纷纷参与,源博所倪嘉岑、汪钢律师作为所内律师代表,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对于群众关于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赔偿、邻里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悉心解答,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增强了常州市民的法治观念。
 
                                         撰稿人:汪钢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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