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常明所的不断发展,实习律师人数也日渐增多,做好实习律师管理工作,对壮大常明所律师队伍,促进常明所科学发展至关重要。按照《江苏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同时,常明所在实习律师进所、实习期间的管理中,坚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探索实习律师管理新机制,加强对实习律师的管理和培养。
2004年,常明所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制定了《实习律师管理制度》,从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法律文书制作、实务训练等方面加强对实习律师的管理。
期间,常明所针对实习律师进所制定了《实习律师进所面试办法》,由所主任指派三名以上合伙人面试合格、经合伙人会签后方可录用。同时,事务所还制定了《实习律师期满申请执业律师面试办法》、《实习律师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实习律师期满应经三名以上合伙人面试、综合性考核后,出具合格、不合格的考核意见,对面试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实习律师一律不予录用,进一步完善了《实习律师管理制度》。
针对实习律师的指导老师,事务所规定应具有七年以上执业经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律师方可担任,为实习律师政治觉悟的提高与业务能力的增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