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司法厅“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针对近年来劳资矛盾、工伤案件多发的特点。2016年5月6日,常明所与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共同设立的《法律维权服务站》在人社局举行揭牌仪式。溧阳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董荣、人社局党委书记郑杭军、常明所主任宋永新为《法律维权服务站》揭牌。
《法律维权服务站》共有9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法律咨询,引导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选择合理合法维权通道,与溧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社保科、仲裁科开展联动调解劳资矛盾纠纷。服务站成立后,每周一上午8:30-11:30将安排1名律师到服务站值班接待,为来访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常明所特别制定了《法律维权服务站制度》,明确要求服务律师应当按时到法律服务站值班,不得无故缺勤或中途无故离开;服务律师应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填写《法律维权服务站咨询登记表》;服务律师不得利用其在法律服务站值班的机会承接与来访当事人投诉处理的劳资纠纷相关的案件或法律事务。
揭牌仪式结束后,溧阳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董荣、人社局纪委书记潘建超、监察大队、社保科、仲裁科负责人、司法局副局长沈卫东、公律科科长仲梅娟一行人到常明所与值班律师召开了《法律维权服务站》第一次联合工作会议。
常明所主住宋永新在联合工作会议上宣读了《法律维权服
务站制度》十条规定。对参加公益法律咨询的律师在时间、服装、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的态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人社局纪委书记潘建超在联合会议上对常明所律师参加人社局公益法律咨询服务表示欢迎,要求人社局各相关部门提供保障。
最后,溧阳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董荣、溧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沈卫东分别对常明所与人社局共同设立《法律维权服务站》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常明所将《法律维权服务站》设立在人社局表示肯定,期待《法律维权服务站》为法润溧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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