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和下午,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的第五届全国电子数据法务高级研修班在上海市夏阳湖皇冠假日酒店顺利召开。江苏剑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顺律师参加了本次高级研修班。
在上午的开幕式中,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陈巍律师主持了本次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克伟律师致辞。
本次高级研究班重点关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16年9月9日出台、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围绕这一核心主题,本次高级研修班分为五大环节:第一个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戴士剑教授作《从热点案件谈两高一部新规》的主题发言,戴教授主要围绕刑事电子数据的本质和当今与电子数据有关的热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二个环节,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院金波博士作《电子数据证据规则解读》的主题发言,金博士结合两高一部新规介绍了电子数据的定义、电子数据收集提取的方法和程序、电子证据的移送与展示、电子数据的审查与判断等有关规定;第三个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教授作《影响性案件中的电子证据问题》的主题发言,刘教授结合电子数据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分析了两高一部的有关规定,发表了自己独特的学术见解;第四个环节,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律师协会信息委主任寿步作《电子证据和鉴定意见的运用》的主题发言,寿主任结合自己曾经办理的涉及电子证据和鉴定意见的实务案例,围绕两高一部的规定,深入浅出地对涉及电子证据和鉴定意见的内容予以了分析和解读;第五个环节,由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卢建斌作《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实务》的主题发言,卢主任重点介绍了该鉴定中心依托的国内领先的电子取证与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以及“存证云”这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创新模式。
本次高级研修班吸引了全国各地百余名律师参加,取得了圆满成功。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参加本次高级研修班的律师颁发了结业证书。
江苏剑南律师事务所 陈顺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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