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4日,常州晚报A6版“法治大讲堂”刊登了东晟所王晨、范子仪、邵舒媚、李燕等律师针对网络热点事件“召回哥自掏腰包千里召回问题产品”所写的法律分析。
今年9月,一篇名为《22岁小伙自掏5万元,奔走各地忙“召回”》的新闻以及其他媒体的相关报道,让一位叫钱志文的小伙子一夜成名。钱志文为了召回存在质量隐患的58个热水袋不惜自讨腰包,奔走各地。此事发生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广大民众的广泛热议,有赞许的认为“召回哥”的行为是诚信经商的行为,值得鼓励;也有部分民众认为其难免有作秀的嫌疑。对此,东晟所的律师们从法律层面,针对关于我国召回制度的法律规定、销售者对质量问题产品的法律责任、召回费用的承担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尽分析。通过本次报道,有助于民众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作者:邱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