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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尽律师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22 12:00    作者:     点击: 270次

 

——用心完成“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补偿工作
民政部一下达“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遇难者统一补偿标准,江苏竹辉(常州)律师事务所于8月27日,8月28日分别参加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三井街道召开的“东方之星”补偿工作紧急会议,听取了补偿工作情况介绍,领会律师服务工作的具体职责。江苏竹辉(常州)所顾奇伟主任律师代表表态:这项工作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所在,一定全力以赴。当下顾奇伟律师根据工作需要编入遇难者陈更修(化名)的善后小组,与小组其他成员协同配合,于会后立即投入到善后安抚工作中。
经了解,陈更修(化名)的亲属要求官方对事故的性质进行认定。对此,顾奇伟律师建议工作组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要细致耐心,不急于求成。顾奇伟律师向陈更修(化名)的亲属详细介绍民政部制定的每位遇难者82.5万元统一补偿金,向其解释说明国家统一补偿标准、侵权责任赔偿标准与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这三者之间的差异,解答亲属的相关法律困惑,悉心安抚亲属的悲痛情绪,并协助其办理补偿金的领取手续。
经过多方努力和配合,陈更修(化名)的亲属办理了82.5万元补偿金的领取手续,善后安抚工作妥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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