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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强所吴娜、刘虎律师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发布时间:2015-04-27 12:00    作者:     点击: 344次

           4月20日-23日,常强所律师吴娜、刘虎赴上海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三十六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通过专业的培训和交流,两名律师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监督等具体规则,同时对如何做好一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吴娜、刘虎律师担任3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他们希望能为更多上市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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