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律师协会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业务研讨会 |
发布时间:2015-01-19 12:00 作者: 点击: 434次
1月10日下午,常州市律师协会顺利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业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主任朱孔阳主持,常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金万新、市律师协会分管副会长蒋建平、市律协秘书长张正朝和副秘书长恽明方以及来自市中院、市人社局的6位劳动法专家和本委员会委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一开始,朱孔阳主任对委员会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15年度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随后进行的是模拟劳动争议仲裁庭活动,本委员会的5名委员和2名特邀律师参加了这次活动,模拟仲裁庭审中,仲裁庭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上和实体上的要求,对事先选定的劳动争议案例进行了模拟审理,双方当事人针对案情各抒己见,唇枪舌剑,整个庭审过程既紧张又精彩,模拟仲裁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紧接着,会议进入委员沙龙——论文研讨环节,针对本委员会选定了三个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方面的热点话题,包括已达或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再就业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定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是否有效,“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何理解,与会委员和专家们围绕这些话题发表了各自的见解,不时有观点的激烈碰撞和交锋,大家竞相发言,热烈讨论,现场气氛达到高潮。
最后,朱孔阳主任代表本委员会对参加《江苏劳动法律师》第四期编辑的委员和积极参加2014年度活动的委员进行了表彰。市律协会长金万新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本委员会2014年度取得的良好工作成绩和本次研讨会的组织工作,并对2015年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