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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林芳所律师团为贩毒重审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3-05-29 12:00    作者:     点击: 380次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受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选派本所7名律师组成辩护团,为一起贩毒重审案件11名被告人中的7名提供辩护,取得良好效果。
一、案情复杂,发回重审
被告人冒某、赵某等11人从2008年开始在江苏、四川、安徽等多地贩卖冰毒。2009年底,冒某等人先后被金坛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本案涉案人数多、地域广、案情复杂,主、从犯交错其间,在审查起诉阶段曾两次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20109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16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冒某等11名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魏某、陈某两人死刑立即执行;判处冒某、赵某、欧某、杨某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魏某等5人不服,提起上诉。201210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时,11名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三年多。
二、法律援助,责任重大
11名被告人超过一半被判处死刑,多人户籍不在本地,家属无力聘请律师提供辩护。考虑到案情重大,需要援助的当事人较多,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特指派队伍规模较大的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并明确指令该所挑选精干律师组成工作团队,认真研究案情,依法为相关当事人提供辩护。
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旋即由分管合伙人亲自负责,选派李昌耀、徐华贤、徐晓明、卢敏、朱李军、侯忠群、周嘉等7名律师组成辩护团队,确定了“案情通研、各有侧重”的分工原则,每人具体负责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工作,并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公安侦查阶段20余本卷宗,10000余页材料,7名律师分头阅卷,再汇总信息。7名律师不计成本亲自驾车前往数次会见被羁押于异地的被告人。从工作团队组成到重审开庭,短短数十天,7名辩护律师完成了原审所有卷宗阅卷工作和会见被告人,并形成了完整详实的辩护方案。
三、尽职辩护,效果彰显
2013311,案件在金坛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7名辩护律师根据既定方案,就指控相关被告人犯罪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身份、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是否均衡合理等展开了充分辩护。从开始到结束,全案庭审历经整整两天时间。
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团的辩护工作于事有理、于法有据,不仅获得了被告人的感激,也得到了案件主审法官的认可称赞。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不禁感慨:“你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本案中虽然只是法律援助律师,但是每位律师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庭后,我们法院要向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去信,表扬你们的敬业精神”。
2013422,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毒刑事案件依法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冒某等11名被告人作出重新判决,其中2人由原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无期徒刑,1人由死缓改判有期徒刑15年,另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刑期得以减轻。一审判决后,11名被告人均表示不再上诉。至此,历时近四年的重大跨省贩毒案件得以结案。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20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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