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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律师调解职能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3-06-20 12:00    作者:     点击: 385次

 

2013529安徽省马鞍山市沈某亲属将一面“为民解忧、优质服务”的锦旗送到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以表达对该所律师周腊梅、王琴娥的感激之情。
原来在2013513日中午,在丹金溧漕河溧阳市特钢铁有限公司码头街,夏某驾驶的皋航货船撞到犯罪嫌疑人沈某停靠的皖洪顺282货船,沈某用竹竿将皋航货船窗户玻璃敲破,夏某的妻子谢某要求沈某赔钱,并用缆绳扣住皖洪顺货船不让离开,双方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后沈某将系在皋航货船的一头缆绳解开,使得皖洪顺货船朝皋航相反方向行使。被害人谢某见状,趴在皖洪顺货船船帮上,悬空伸手欲拉住缆绳不让船开走。皖洪顺货船向一边行使,靠向停在河道的兴航货6538货船。两船靠拢时,谢某被船夹到后坠河致死。当日,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沈某刑事拘留。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周腊梅与王琴娥律师接受沈某哥哥的委托后,立即去看守所会见了沈某,向其了解了案情的详细经过。向沈某详细告知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同时教育沈某在看守所里面要遵守监纪监规。
为了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让社会和谐平安。周腊梅与王琴娥律师多次主动约请受害人亲属和其委托代理律师详谈案件的相关情况,商讨赔偿金额。并与当地派出所协调,请派出所民警参与调解。通过多次反复交流与沟通,在527日下午,双方达成了受害者家属撤回民事部分起诉,赔偿受害者家属33万元的调解协议。与此同时,溧阳市检察院通知沈某,其不构成犯罪,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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