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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在常台资和赴台投资企业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13-08-23 12:00    作者:     点击: 573次

 

常州市在常台资和赴台投资企业
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
 
8月22日,常州市在常台资和赴台投资企业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18名擅长民商、劳动、公司、涉外、房地产、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律师受聘为法律服务团律师。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张跃为18名律师颁发聘书。
该法律服务团由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司法局共同组建,团长、副团长分别由市台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服务团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该团的日常工作。法律服务团的宗旨是以推动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为引领,以打造台资产业集聚、台企创新发展、台商投资环境、两岸交流交往等四个新高地为目标,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手段,充分发挥其公益职能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为在常台商、台胞投资企业和常州赴台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司法局局长陈少宝在成立仪式上要求服务团律师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优质的服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强化法律保障职能,为台企台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张跃在讲话中指出,成立法律服务团是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服务台商、关心台商的重要平台。她要求市司法局、市台办加强协调配合,互相配合支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模式;服务团成员律师要深入钻研涉台法律政策,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台企台商也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做大做强企业。
成立仪式由市台办副主任陈锁祥主持。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金万新宣读成立法律服务团的通知。律师代表、台商代表先后在会上发言。
仪式开始前,法律服务团律师与台商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在互相熟悉的基础上就双方关心、服务的法律等问题进行探讨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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