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1 12:00 作者: 点击: 531次
近日,杨某、黄某等十四位职工诉台资企业常州一电器有限公司工资报酬纠纷案件经过一年的马拉松式的处理,在溧阳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圆满的画上了一个句号。
2011年8月,十四位职工以该电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溧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该电器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足最低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共计180余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后找到溧阳市司法局,希望能通过双方律师以协商的方式解决本案。溧阳司法局第一时间找来双方的代理律师:常明所的崔滇及麒凯所的陶国栋,要求他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引导双方当事人首先选择了调解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在刚开始时,职工们坚决不同意调解,要求仲裁委依法裁决本案。溧阳市司法局不厌其烦的多次到该电器公司了解情况,并且通过顾问律师耐心细致做工作,终于在多次商谈后拿出了初步的协商方案。这时已经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作为申请人一方坚决不同意该协商方案,还是要求依法裁决。这时,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做了大量的劝解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终于取得了一部分申请人的同意并接受了调解方案,这个过程历经了七、八个月的时间,可想而知,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所做工作是多么艰难。在2012年7月底,劳动局蔡局长组织了一次法院、司法局、溧城镇等相关领导和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都参与的调解座谈会,该次协商虽已经基本商定了解决方案,但还是没有最终达成协议。经过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崔律师再次做了大量工作后,最终形成了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2012年的8月底最终签署了调解协议,本案得到圆满解决,既保证了我市的投资环境,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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