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08 12:00 作者: 点击: 563次
常州市律师全面参与多元矛盾纠纷调处
近日,常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广大律师全面参与多元矛盾矛盾纠纷工作,更好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是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组织领导,在市律师协会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指导委员会,执业律师在6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5名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员,形成律师事务所介入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广大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网络体系。
二是突出重点。把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点放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医疗卫生、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领域,鼓励和支持律师通过担任各类调解组织“法律义工”或顾问的形式,及时接访和调处矛盾纠纷;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政法机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组织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着眼发展。全市广大律师要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着眼长远发展效应。在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质量的同时,努力扩大律师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的覆盖面。在不断提升社会效应,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加快推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引导、支持广大律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通过建立律师事务所与镇(街道)联系点、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制副村长(副主任)等途径,指导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四是优化环境。高度重视和加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社会公益性活动中相关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切实为律师提供有利于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环境。建立律师参与多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纠纷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应参照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值班,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标准,给予必要的工作性补贴。要将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纳入各级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激化和多元调解的表彰奖励范围,切实提高律师参与调解、促进和谐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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