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意见深入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的意见精神。 日前,常州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意见》(常办发[2011]18号),意见从常州实际出发,提出了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等方面,优化了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从建立律师参与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发挥律师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吸纳律师对执法活动实施社会监督等方面强化支持引导,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从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对违法违规律师的惩戒机制等方面加强自律管理,切实提高律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重申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担负着重要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