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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明所学习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惩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10:01    作者:     点击: 465次

 

        2017年8月6日,常明所组织召开所务工作会议,对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进行传达学习;对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代理有利益冲突案件律师事务所调查情况及处置意见的通报》和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进行认真学习讨论。
        事务所副主任谈永斌对上述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传达,他从律师协会切实履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惩戒的职责、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惩戒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直接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作出处罚的措施等六个方面带领全所进行了学习。
        讨论时,事务所副主任彭富根对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要求给烟抽、借手机打电话、给亲属带话等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宋永新主任强调,律师惩戒工作制度将越抓越严,要求全所律师在提高自身执业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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